开始的时候,丽莎被警察带回家,因为被抓到偷商店的东西。他们决定不起诉她,但她必须参加警长主持的讲座。我陪她去了讲座,警长很严厉,不过并无恶意,警告丽莎,一旦再次被抓到时她将面临的处罚。在结束时,警长问,「你已经理解了丽莎,是吗?」丽莎垂着头,始终保持着沉默。对于警长的问话,她温驯地回答「是」。我感到非常担忧,因为丽莎从来都不是温驯的。
从她十四岁的时候开始,丽莎越来越桀骜不驯。她的温顺仅仅保持到我们走出门外。
「该死的混蛋,」她爆发了,「我骗了他。他妈的以为他是谁,教训我!」我决定不在大街上冒险,直到回家以后,才开始讲话。
「丽莎,警长是……」「你他妈闭嘴?!你知道什么?你自己郁闷,现在想让我也活得和你一样郁闷。我要为自己活着。我才不会因为老爸这样的狗屎,和别的女人上床就难过呢。」我感到震惊,不是因为她的粗言秽语,而是她知道她父亲的不忠行为。我已经尽我所能去瞒住她,但是她知道了。
丽莎走进她的卧室,一直没有出来,晚上她走出家门,在外面一直呆到凌晨。第二天我不得不去上班,一天没有看到她。
下班回家的时候,我在厨房桌子上发现一张便条:「我去和阿吉住在一起。不要找我回来,我已经查阅了法律,在十六岁以后你无权让我回来。」我知道阿吉,丽莎和他混在一起,那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孩,纹身,抽烟,嗑药。他租了一间单人房,靠领取失业救济金活着。我让丽莎离开阿吉的努力以失败告终,她现在下定决心和他住在一起。
经询问我发现丽莎是正确的。在我们的国家里,谁也不能强迫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回家。奇怪的是,那个社会工作者似乎是非常支持丽莎离家出走。虽然没有直接说出口,她暗示丽莎有必须出走的理由,可能是她父亲强奸了她,可能是我虐待了她,也可能两者都是。
杰夫,他从我怀孕开始就对孩子不闻不问,他对丽莎的态度很是「开明」,并劝我像他一样。我明白他的意思是他没有什么对不起丽莎的,也不想让她回来。
我把她带回家的尝试,至少可以说,是一个可怜的失败。我找到阿吉租了一个房间的那所房子。敲门,阿吉出来了,他打赤膊,充满汗水和口臭的味道。他的臭味里,还混合着做爱后不冲洗发出的鱼腥味。